听力残疾的主要原因和康复原则
来源: 岳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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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残疾的主要原因和康复原则
一、听力残疾的概念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主要原因
造成听力残疾的原因有多方面:有先天性和后天性,先天性聋哑常与遗传、耳朵发育畸形、近亲结婚、母亲在怀孕期间患病及服用药物影响胎儿等因素有关。后天性因素常与病毒感染和疾病、创伤及意外伤害、药物中毒、围产期意外、老年性功能退化、噪音及爆震等有关。
三、听力残疾的康复建议
(一)听觉康复建议
一级听力残疾者首选特大功率助听器,如果助听效果不好可考虑人工耳蜗植入。二级听力残疾者可首选大功率助听器。三级、四级听力残疾者验配中功率、中大功率的助听器。
(二)听觉言语学习建议
1、3岁以前的听障儿童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积极的以家庭为主的言语康复训练。
2、3~7岁儿童首选进入康复机构训练,无条件的可进行家庭康复训练,但家长应接受培训,并接受专业人员的家庭康复指导。
3、7岁以上听力残疾者,应在特教学校或普通小学接受教育,进行听觉言语学习。要定期对助听效果或人工耳蜗效果进行评估。
4、成人或老人语后聋者,在接受听力学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科学使用助听器,顺利渡过助听适应期。
言语残疾的康复
一、言语残疾的概念和肢残主要原因
(一)言语残疾的概念。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3岁以前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失语: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运动性构音障碍: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指由于呼吸道及喉存在器质病质导致的失音、发音困难、声音嘶哑等。
儿童言语发音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听力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指由于听力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
口吃: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他行为变化等。
(二)言语残疾的主要原因。
1、遗传,如唐氏综合征,又称21三体综合征。
2、出生缺陷或发育障碍,如脑性瘫痪、新生儿病理性黄疸、早产或过期产、低体重儿、腭裂、智力低下等。
3、疾病,如脑梗死、脑出血、脑炎、脑囊虫病、喉或舌疾病术后、听力障碍、帕金森氏病、多发性硬化、脊髓侧索硬化、肝豆状核变性、重症肌无力等。
4、创伤或意外伤害,如脑外伤、产伤等。
5、孤独症。
6、癫痫。
7、中毒,如一氧化碳(CO)中毒、化学品中毒、药物及食物中毒等。
8、其他,指除以上常见原因以外的疾病或伤害,如溺水等。
二、言语残疾的康复建议
言语残疾一级:需要尽早开始病因治疗和言语训练,特别是学龄前的儿童更应尽早开始言语训练,对成人言语残疾应尽早配备交流板、交流器、发声学语辅助装置等。要定期进行言语康复评估。
言语残疾二级:需要尽早开始病因治疗和言语训练。配备交流板、交流器、发声学语辅助装置等。定期进行言语康复评估。需要持久的支持服务,而且可能为终身需要。
言语残疾三级:需要进行病因治疗,尽早开始言语训练和语音矫治,定期进行言语康复评估。按需配备发声学语辅助装置等。这种支持服务是间断的,需要时可提供帮助。
言语残疾四级:需要进行病因治疗,尽早开始言语训练和语音矫治,定期进行言语康复评估。按需配备发声学语辅助装置等。这种支持服务是间断的,定期指导性的,需要时可提供帮助。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的概念与方法
一、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的概念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0~7岁)的康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聋儿康复,是指充分利用听力言语残疾儿童的残余听力,采用医学、教育、社会、工程等多种康复手段,充分发挥助听、学语设备的作用,开展科学的康复训练,以减轻耳聋给聋儿造成的听觉、言语障碍及其他不利影响,使聋儿能听会说,与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达到回归社会的目的。
二、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的方法
听力损害者发病年龄越小,其言语障碍程度越重。同时,听力言语残疾者年龄越小,康复训练的效果越佳。所以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必须抓“三早”:①早期发现。早期发现耳聋是听力言语儿童康复的重要环节,正常新生儿出生后就有听觉。因此,儿童的听力应从出生后就开始观察测试。若有条件,可利用现代化的先进仪器进行早期检测;没有条件的可用各种器具进行测试,如碗碟、面盆、杯子、闹钟、哨子、铃、乐器、击掌等,让儿童在安静的状态下,观察其对各种声音的反应情况。②早干预。 当发现儿童听力有问题后应立即对其进行听力检测,提供准确的残余听力数据,选配适宜的耳膜和助听器。③早期训练。儿童有残余听力并配用助听器后,就要进行听力和语言的训练。首先是进行听觉训练,内容包括养成戴助听器的习惯,对强声音能作出反应,能寻找声源,对有兴趣的声音感到愉快,能理解声音,分辨声音的有无、种类、高低、 强弱、速度、长短。其次是语言训练,语言训练从伸舌头、张嘴巴开始教小孩发音、模仿声音、讲话等,同时对儿童进行深呼吸训练、唇舌控制训练、面部表情模仿训练、语言指导、全面信息交流等。
实践证明,对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进行“三早”康复, 训练效果很好。不少听力言语残疾儿童经过训练后,可以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读书学习,参与社会生活,成为有用之才。